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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 受理行政审批业务


12月18日,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区审批局)正式运行。首批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的事项共76大类143子项,涉及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国土规划局、建设交通局、环保水务局、投促局、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等7个部门主体业务。成立行政审批局是南沙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双区叠加”优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和方式,实现企业投资类项目“一颗公章管审批”的系统集成审批服务,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


正式运行后,南沙区审批局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和方式,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一、 通过实行审批事项标准化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减少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差异性,让群众感受到“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审批服务公平度。

二、 通过实行“互联网+审批服务”

实现群众在企业登记注册方面,“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企业营业执照,让群众体验到“互联网+”的审批服务便利度。

三、 持续聚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签名认证,提高企业注册的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商事服务“香港通”向海外国家拓展,使港人及海外投资者在香港就可以注册南沙企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最大程度解决企业普遍关心的“办营业执照易、办经营许可证难”问题。

  资料图

四、 改善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

(一)实行并联审批,再造审批流程,将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

工业仓储用地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为: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民用建筑应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情况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防空地下室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电梯验收等。

其余用地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为:

1、企业投资备案/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情况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防空地下室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电梯验收等。

(二)合并审批事项。工业、仓储用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三)合并审批环节。环评文件审批中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时间合并

  资料图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需当场提交的材料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心材料。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且办理该事项不可缺少的材料为非核心材料。

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心材料、非核心材料,由行政审批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告知承诺书经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人签章后生效。

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行政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

(三)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行政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无法履行承诺的,告知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期整改、停工等处罚措施,直至由行政审批部门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由申请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取消其“承诺”资格,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录在区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四)首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经南沙土委会审议同意,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南沙土委会审议同意,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工业仓储用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工业仓储用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人民防空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临时施工准备复函等13项。

三是允许建设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地下工程(基坑支护开挖、桩基础)分阶段报建施工。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启动基坑及桩基础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地下工程建设期间继续深化优化上部主体结构建筑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查,从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企业在取得总平面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确保建筑布局方案稳定、建筑结构质量安全前提的材料后,即可先行办理地下工程的临时施工手续,企业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的同时办理其余相关的行政许可。

四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工业、仓储用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从18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环评审批从30(需做环评报告书项目)、15(需做环评报告表的项目)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消防设计审核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等。

五是减少一批受理材料。办理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收、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等审批时,前面审批事项提交过的相关材料可不用重复提交。

企业投资类项目从取得用地到施工许可证核发从南沙现行的约88个工作日压缩为25-4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通过实行“即审即办”,实现22项审批(备案)事项现场迅速办结,实现群众“零等待”、“少跑路”,让群众感受到审批服务的快捷度。

六、通过实行“阳光审批”模式,与区内相关部门协同建立“前台综合窗口管收发、后台一颗公章管审批、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的受理、审批、监管相对分离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群众感受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审批服务透明度。

南沙区审批局正式运行后,企业可在行政审批局享受到从企业登记注册到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再到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车间流水式、一站式、一条龙”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申报企业投资类项目的办事方式将实现从“多个时间、多个地点、多个部门之间多次跑”到“一个时间、一个地点、一个部门内部流水办”的根本性转变,南沙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群众获得感和政府行政效能将大幅提高。“一颗公章管审批”同时和“一个窗口管受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起构成南沙受理、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三个一”管理服务体系。

今后一个阶段,南沙区审批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在新征程上,不忘初心,继续奋斗,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